2025年第一季度,12329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电话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来电46993个。其中,“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相关问题成为咨询热点之一,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详细解答。
我市放宽申请“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
● 缴存职工于2024年3月1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我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任一合同签署时间在2024年3月1日以前均可。
● 借款人办理“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时,柜台人员重点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签署时间,重点审核抵押房产是否商贷购买的本套房产,采取其他房产抵押的不受理。
● 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的商贷放款时间不进行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
贷款担保方式
须采取本套房产抵押
来源 太原晚报 记者 贺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