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13日消息,优宁维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3:00 - 17:00);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楼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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